律师解析:
1.执行阶段无法“
撤诉”,但能撤回
执行申请。
2.
执行程序中,
申请执行人可处分权利,向法院撤回申请。
法院审查自愿、合法性后,
符合条件就裁定终结执行。
3.撤回后,
当事人在申请
执行时效内可再次申请。
4.“撤诉”用于
诉讼程序,执行阶段是
强制履行义务,只有撤回执行申请类似。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李向小朱支付款项。进入执行阶段后,小朱考虑小李实际困难,打算放弃执行。小朱认为自己能像
诉讼阶段一样“撤诉”,但法院告知执行阶段没有“撤诉”,只能撤回执行申请。小朱对此存在疑惑,不理解为何不能“撤诉”。
案情分析:1、在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有处分自身权利的权利,可以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法院会审查该申请是否自愿、合法,若符合条件便会裁定终结执行。小朱在执行阶段只能选择撤回执行申请而非“撤诉”。
2、撤诉通常用于诉讼程序,是原告在法院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撤回
起诉。而执行阶段是法院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程序,不存在“撤诉”情形。并且,小朱撤回执行申请后,在法定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还能再次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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