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交通事故责任精选解答 > 老公开公司车撞人,车主有没有责任

老公开公司车撞人,车主有没有责任

时间:2026.03.02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 阅读:1331人
律师解析:
1.老公开公司车撞人,若在执行工作任务,公司担侵权责任,车主(公司)一般要负责,毕竟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致他人损害,单位担责。
2.若老公非执行工作任务,且公司车辆管理无过错,像尽到审查义务、车辆无隐患等,公司可不担责,由老公自行负责。
3.若老公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公司担责后可向其追偿。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家公司的员工。一天,小朱驾驶公司车辆外出,途中撞伤了小静。小朱称自己是在执行公司任务,但公司表示小朱当天并未被安排外出工作,且公司对车辆管理规范,车辆无安全隐患,已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双方就赔偿责任产生争议,小静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则认为应由小朱自行担责。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若小朱是执行工作任务,公司需担责。
2、若小朱并非执行工作任务,且公司对车辆管理无过错,如已尽合理审查义务、车辆无安全隐患等,公司可不担责,由小朱自行承担赔偿责任。若小朱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公司担责后可向其追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