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保
证人恶意代偿难获法律保护。
恶意代偿即违背诚信,损害他人权益的代偿。
2.若明知
债务人已履约仍代偿获利,
债权人属
不当得利,债务人可要求返还。
3.若与债权人串通损害债务人利益,债务人可请求认定代偿无效或撤销。
4.认定“恶意”需有
证据证明
主观故意和损害事实,实践中依具体情况和证据判断后果。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丽借款,小胡为该笔借款提供
保证。借款到期后,小朱已悄悄向小丽还清借款,但小胡却在明知此情况的前提下仍向小丽进行了代偿,并与小丽约定给予小胡一定好处。小朱得知后,认为小丽构成不当得利,要求其返还;同时认为小胡与小丽
恶意串通损害自己利益,请求法院处理。
案情分析:1、小胡明知小朱已履行
债务仍代偿以谋取不当利益,小丽接受该代偿构成不当得利,小朱有权要求小丽返还。
2、小胡与小丽恶意串通损害小朱利益,小朱可请求法院认定该代偿行为无效或撤销。不过,要想让法院支持其诉求,小朱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小胡主观故意以及损害自身利益的事实。最终需结合具体证据情况判断该代偿行为是否为恶意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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