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网络赌博涉案6万,可能涉及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
2.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构成赌博罪,会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并
处罚金。
3.为赌博提供场所、方式、赌具等组织活动,构成开设赌场罪。
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
4.涉案6万是否严重,结合参赌人数等判断。
最终
量刑依具体案情等确定。
案情回顾:小朱在网络上
组织赌博活动,
涉案金额达6万元。警方调查发现,小朱为参赌人员提供网络赌博场所,设定赌博方式并提供赌具。参赌人员众多,具体人数及小朱
违法所得情况待进一步核实。小朱到案后,其行为构成赌博罪还是开设赌场罪引发争议,且对于涉案6万是否属于情节严重也存在不同观点。
案情分析:1、若小朱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则构成赌博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若其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等组织赌博活动,则构成开设赌场罪。
2、涉案6万是否属情节严重,需结合参赌人数、违法所得等综合判断。最终量刑要依据具体案情、小朱在
犯罪中的作用、有无
自首立功等情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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