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原告在
民事诉讼中若不接受调解,能直接去
立案。
立案是开启
诉讼程序的首要步骤,调解并非必需。
-原告有权自主选择,若不接受调解,可按规定和自身诉求,备好
起诉状、
证据等前往有
管辖权的法院。
法院进行形式审查,
符合条件就受理立案。
-立案后法院依程序安排开庭等环节,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后作出裁判,这是原告维护权益的正当途径。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因合同履行
产生纠纷,小朱欲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法院组织调解时,小朱认为调解无法满足自己的诉求,不接受调解,小胡却认为小朱应尝试调解。但小朱坚持直接去立案,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后,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要求立案。
案情分析:1、调解并非
诉讼的必经程序,原告小朱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参与调解。其不接受调解而选择直接立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法院会对小朱提交的立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若符合
立案条件,法院会予以受理并立案,确定案件编号,随后按照法定程序安排
开庭审理等环节以作出裁判,小朱可借此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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