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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夫妻公证房产给对方有没有效

时间:2026.02.23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30人
律师解析:
夫妻婚内把房产公证给对方是有法律效力的。
婚内房产公证属于夫妻财产约定
法律规定,男女可约定婚姻存续期婚前财产归属,要书面形式
只要公证是双方真实意愿,内容合法,形式合规,那公证就有效,房产依此确定归属。

案情回顾:

夫妻双方就婚内房产归属进行公证,一方认为该公证无效,理由是自己当时并非真实意思表示,且公证内容可能违反了某些规定。另一方则坚称公证是双方真实意愿,内容和形式均符合要求,房产应按公证归属自己。

案情分析:

1、若能证明公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形式符合要求,那么公证有效,房产按公证确定归属。
2、若一方能举证证明公证时存在欺诈胁迫等非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或公证内容违法违规,可申请撤销公证,重新确定房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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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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