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变更法人没法躲债。
法人能独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公司债务用公司财产承担,不是法人个人的事儿。
公司法人变了,只是组织形式变了,对外
债务还得公司担。
原法人在职时的债务,变更后的公司接着负责。
要是
恶意转移财产躲债,
债权人能行使
撤销权维权。
法人变更不能成躲债手段,公司得依法偿债,不然就得担责。
案情回顾:小胡是某公司原法人,在职期间公司产生债务。之后公司进行法人变更,由小何接任。债权人发现后,认为小胡通过
变更法人逃避债务责任,要求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债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法人变更属于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对外
债务承担。原法人在职期间债务,应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
2、若存在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维护权益。公司有义务依法履行
债务清偿义务,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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