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离婚后一套房子能否
强制执行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符合特定条件时可强制执行。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若该房屋是
被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通常不会采取拍卖、变卖或抵债等
强制执行措施,不过会进行查封。
但出现以下情况法院可强制执行,一是
债权人能为被执行人提供临时住房;
二是
申请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
债务转让名下其他房屋;
三是房屋面积过大、价格过高等超出生活必需标准。
在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房屋具体状况、被执行人经济条件等因素,平衡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与被执行人基本
居住权益保障。
若在这方面有疑问或者复杂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或直接向我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小朱因
债务问题被债权人小胡
起诉,法院判决小朱偿还
债务。小朱名下有一套离婚后分得的房子,小胡
申请强制执行该房屋。小朱称此房是其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不能被执行。但小胡指出,小朱在债务产生后有转让名下其他房屋的情况,认为该房屋可
被强制执行,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若房屋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一般不进行拍卖、变卖或抵债,仅可查封。在本案中,小朱以房屋是生活必需住房为由拒绝执行有一定的法律基础。
2、不过,若申请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名下其他房屋的,法院可强制执行。本案中小胡提出小朱有转让其他房屋的情况,如果该情况属实,法院可综合考量房屋具体情况、小朱经济状况等因素,在平衡小胡债权实现和小朱基本居住权益保障后,决定是否强制执行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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