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传播淫秽物品,不以牟利为目的且
情节严重构成传播淫秽
物品罪;
以牟利为目的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且
处罚更重,向
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
从重处罚。
法律解析:
法律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多次或大量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等物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若为了获利而传播淫秽物品,就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据
犯罪情节,
量刑从三年以下到无期
徒刑不等,还会有
罚金或
没收财产的
附加刑。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在相应
罪名基础上会从重处罚。
这体现了法律对社会风气的维护以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如果对传播淫秽物品相关的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案情回顾:小朱在网络上建立了一个群组,在不以牟利为目的的情况下,多次向群成员传播淫秽视频,群里还有
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一段时间后,小朱的行为被警方发现并
立案调查。
案情分析:1、小朱不以牟利为目的,多次传播淫秽视频,符合传播淫秽物品罪中“情节严重”的情形,其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2、小朱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根据法律规定应从重处罚,可能会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且量刑时会考虑从重因素。若小朱是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会根据犯罪情节处以不同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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