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立即咨询
简单说就是这么回事儿,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了,诉讼时效是三年,从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或者你应该发现这个问题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如果你之前真的不知道,那就从那时候开始算了。不过,如果时间过了二十年,那就没救了,就算你想告也不行,除非有特别的原因,法院才会考虑给你延期。如果你手里没有借条,但对方承认欠债,或者有别的证据能证明你们之间的债务关系,那就可以按照上面说的那个方法来算诉讼时效。

别忘了,法律规定,欠债不还的追诉期只有三年。那么这三年就从你发现或是应该知道自己债权被侵犯开始算起。所以,要是有个朋友借了钱不按时还的话,那就得从你发现对方没按时还钱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算够整整三年,才能够向法院提出申诉。但是呀,如果过了这个时间期限,你再去找法院的话,它可就不管哟,除非碰上特例,比如你出面提出申请,法院也许会帮你争取延长追诉期。

就是你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失,还有那个欠你钱的人也知道了这回事儿的那一天开始算起。那要是欠条上写得清清楚楚的还款日期的话,那就从还款日期的第二天开始算诉讼时效。但是如果欠条上没写明还款日期的话,那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失的那一天,就是诉讼时效开始算起的日子咯。

记住,欠条的起诉时间是三年。这个时间是从你知道自己被侵犯了什么权益,或者说你觉得你应该要知道自己被侵权了开始算起来的。如果你真的一点儿都不晓得你的权益受到了侵害,那就从你发现权益受损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但是不能超过20年,否则就算你去告也没用。不过,如果你有特殊情况的话,比如你真的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或者你觉得你应该知道但实际上并不清楚,那你还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的。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法律所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三年,自权利人明了或理当知晓自身权益受侵受损及其对应责任人之日起算起。故而,就借贷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借据诉讼时效而言,应自债权人获悉或理应获悉债务人未能依约偿还债务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期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