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仅靠手机号通常不能直接去
法院起诉,
起诉要满足明确被告等条件,需提供被告姓名、性别、住址等具体
身份信息,手机号难以明确被告身份。
2.若已知被告姓名,可通过手机号所属运营商获取更完善身份信息,如
身份证号等,再提交
起诉状和
证据起诉。
3.
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中,若能证明手机号与对方主体有关联性,可作初步线索明确被告身份后起诉,总之要补充完善被告身份信息。
案情回顾:小朱
借给小胡一笔钱,仅有小胡的手机号。借款到期后,小胡未按约定还款,小朱打算去法院起诉小胡。小朱认为小胡不还钱侵犯自己权益,凭借手机号就能起诉;但法院工作人员告知小朱,仅手机号无法明确被告身份,不能直接起诉。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起诉需要满足有明确的被告这一条件,要提供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具体身份信息,手机号并不足以明确被告身份,可能存在重名等问题,所以小朱仅凭手机号起诉不符合要求。
2、小朱若已知小胡姓名,可通过手机号所属运营商等渠道尝试获取小胡更完善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号、确切住址等,再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起诉。若本案属于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且能证明手机号与小胡的关联性,手机号可作为初步线索进一步明确小胡身份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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