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都是公司股东,要怎么去处理
时间:2026.02.06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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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夫妻身为公司股东,有这些处理办法:
股权登记时,要明确各自
持股比例等情况。
公司治理遵循章程规定行使
股东权利,重大决策充分协商,防止内部矛盾影响运营。
财产权益上,
股权收益等属
夫妻共同财产,按规定处理。
一方转让股权,另一方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向股东外转让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处理与公司及其他股东关系,要秉持公平、公正、合法原则。
案情回顾:夫妻二人同为某公司股东,在股权登记时明确了各自持股比例。在公司治理中,二人遵循
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然而,在财产权益方面产生了争议,一方认为股权收益应全部归自己,另一方则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外,一方欲转让股权,另一方声称自己有优先购买权,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1、关于股权收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股权收益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应依法分割。
2、一方转让股权时,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这是为保护股东的财产权益和公司的人合性。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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