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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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遇到下面这些情况,借条就没法生效:1.借条上写的东西明显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而且这种规定造成了民事法律行为失效的话,那这张借条就没办法存在。2.借条上讲的话题违背了公共道德和良好习惯,这样也不能用这个借条了。3.借条是行为人和对方故意搞鬼,损害别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这张借条也是无效的。如果你发现自己的借条有上面提到的任何一种情况,按照现在的法律来看,这张借条就是无效的。

我们来聊聊借条这个话题。简单来说,如果借条上有下面这几种情况的话,那就可能会被当成无效的合同:1.首先,要是你的借条里面有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而且这种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了借条所代表的那个民事法律行为变得无效,那这个借条肯定就不能用。2.其次,如果你的借条内容违背了大家都知道的一些道德准则和公共秩序,那也是不行。这个时候,借条也有可能成为无效的。

借款协议可能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而被认定为无效。实践中,如协议存在上述任一情形,依法律规定,其效力将受质疑。

借据效力丧失的情形包括:借款人明知资金用于违法活动仍签署的;基于虚假、欺诈、胁迫签署的协议;因情感影响形成的借贷,缺乏理性的;虽有书面凭证但未实际付款的借款。这些情况下的借贷不受法律保护,受损方可寻求法律途径变更或撤销合同。

借据效力丧失的情形包括:借款人明知资金用于违法活动仍签署的;基于虚假、欺诈、胁迫签署的协议;因情感影响形成的借贷,缺乏理性的;虽有书面凭证但未实际付款的借款。这些情况下的借贷不受法律保护,受损方可寻求法律途径变更或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