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立案是
刑事诉讼开端,立案后不必然交检察院。
公安机关立案后侦查,终结且认为需
追责,才移送同级检察院
审查起诉。
若侦查中发现不应追责,如情节轻微等,公安会
撤案,不交检察院。
自诉案件被害人直接
起诉法院,不经公安立案,不存在向检察院移送。
案情回顾:小许因涉嫌
盗窃被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小许盗窃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
犯罪,遂撤销案件。后小丽因
邻里纠纷,以
故意伤害为由向法院
提起自诉,不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直接进入审判程序。
案情分析:1、公安机关立案后会侦查,若认为
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充分需追究
刑责,才会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若侦查中发现不应追究刑责,如情节显著轻微等,公安机关会撤销案件。
3、自诉案件由被害人直接
向法院起诉,不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存在向检察院移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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