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共场合摔倒,责任划分要综合考量多种因素。
若场所管理人没尽安全保障义务致摔倒,像地滑没设警示,管理人担责。
因
第三人侵权,像他人故意推搡,
侵权人负责。
自身重大过失摔倒,如奔跑打闹,自己担部分责任。
意外事件摔倒,且管理人无过错,可能无需他人担责。
先定过错方,依过错程度划责,
收集证据准确划分。
案情回顾:小胡在商场购物时突然摔倒受伤。小胡称是因为商场地面有水且未设置警示标识,导致自己滑倒。商场方面则表示,小胡可能是自身奔跑打闹才摔倒,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双方就责任划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首先需确定是否存在过错方。若商场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商场有过错。
2、若小胡是因自身奔跑打闹等重大过失摔倒,小胡自身有责任。
3、需收集现场监控、
证人证言等相关
证据,以便准确划分责任,最终依据过错程度确定双方责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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