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污染环境罪
情节严重的界定:
一是后果严重,像公私
财产损失达三十万以上、生态环境损害超百万等。
二是行为恶劣,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超百吨,或在特定保护区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三是影响重大,使一定面积土地功能丧失或永久破坏,或致大量林木死亡。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
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有详细规定。
案情回顾:小朱经营一家工厂,为节省成本,将大量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在附近的土地上。经调查,此次非法倾倒的危险废物达120吨,同时造成周边农用地15亩基本功能丧失,生态环境损害数额达130万元。小朱认为自己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应受到重罚,而执法部门认定其构成污染环境罪且情节严重。
案情分析:1、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小朱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120吨,超过了一百吨的标准,符合行为表现方面情节严重的界定。
2、其行为造成周边农用地15亩基本功能丧失,超过了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的标准,且生态环境损害数额达130万元,超过了一百万元的标准,分别符合造成影响和后果方面情节严重的界定。所以执法部门认定小朱构成污染环境罪且情节严重是合理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