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法院司法拍卖通常会告知
当事人。
启动拍卖程序后,法院会按法定程序送达拍卖
裁定书、公告等文书,公告会在指定媒体和场所发布,包含拍卖标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2.当事人作为
利害关系人,有权知晓拍卖情况,可参与程序、行使优先购买权或监督拍卖。
3.若法院未履行告知义务,拍卖程序可能有瑕疵,当事人可依法提异议,要求纠正以保障权益。
案情回顾:法院对小朱名下的一处房产启动司法拍卖程序。然而,法院仅在规定媒体及场所发布了拍卖公告,却未向小朱送达拍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告知其拍卖事宜。小朱偶然得知房产被拍卖,认为自己作为当事人有权知晓拍卖情况,以便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权利,遂对该拍卖程序提出异议,要求法院纠正。
案情分析:1、法院在司法拍卖程序启动后,有法定责任按照程序通知相关当事人,包括送达拍卖裁定书、拍卖公告等法律文书,以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2、当事人作为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主体,有权知晓拍卖事宜,可参与相关程序及监督拍卖过程。本案中法院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致使拍卖程序存在瑕疵,小朱依法提出异议合理合法,法院应纠正错误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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