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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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如若经司法机关认真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检察机关便有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然而,这并不能绝对地保证取保候审期间一定能收到不起诉通知书,因为案件尚需经历审查起诉环节。倘若最终决定不予起诉,相关部门将会以正式方式通知涉案人员。

在取保候审期间,相关部门可能会通过各种合法手段对当事人进行定位追踪。这么做主要是为了保证申请人能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不逃避政法机关的调查、起诉和审判。通常,被批准取保候审的人要按要求定期报告行踪,并且保证绑定的通信设备能正常使用。不过,具体的监管措施和操作频率会因案件情况和管辖区域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检察院会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被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自诉,且符合自诉条件,法院也会受理。最终是否判刑,取决于证据和法律规定,而不是由哪一方起诉决定。

取保候审的案件,司法机关审查起诉的期限通常是一个月;但要是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可依法延长到十五天。在审查起诉阶段,要是需要补充侦查,等补充侦查工作完成移送检察院后,审查起诉期限要从补充侦查完毕的那一天重新算。不过取保候审不意味着案件结束了,实际上只是强制措施的调整和改变。

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审查起诉时限不是固定一年。一般案件,检察院应当在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后的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如果情况复杂,审查起诉时限可以延长十五日。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无法完成审查,检察院可以根据情况延长审查起诉时限,不一定非得满一年才能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