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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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交诉讼请求时,需满足多个必备条件,其中既包括具体的诉讼请求内容,也涵盖了事实及理由基础。倘若任一方未能偿付债务,即便未签署书面借据,但只要原告能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实借款事实确实发生,例如转账凭证、目击者证词、录音录像等,便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因此,尽管缺乏书面借据,只要原告所提供的证据符合上述法律条款中所规定的条件,那么他/她仍然有权发起诉讼。

如未签署借款凭证,作为借款人的一方可以采用各种方式来提供借款事实的确凿性。这些方式可能涵盖诸如:债务人的口头说明及陈述,相关人士提供的旁证材料,金融交易纪录,监控录像,短信和电邮通讯内容等各类能够证实借款实际发生过的信息证据。对于债权人来说,他们必须承担起向法庭提供此类证明借款真实性的重要证据的责任。若债权人无法独立收集到这些关键证据,人民法院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会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

在缺乏借据作为直接证明的情况下,若欲成功追讨逾期未归还的现金借款,可依据借款方的说明陈述、第三者的证词证言以及电子资料等不同的方式采集相关证据。此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当地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形式的起诉书,倘若您对文书起草存在实际困扰,亦可选择以口头方式提出申诉。而在执行期间,若被通知支付欠款的被告或者其名下的资产位于异地,则可以请求该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

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1、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2、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一份有效的收条需包含"收条"或"今收到"/"现收到"等标题,详细列出接收的款项/物品数量、类型,由全称的个人或机构署名和注明日期。必要时需盖章,确保正式且约束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