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经合法授权取2万元现金,属正常民事
代理,后果由被
代理人承担,一般无不良影响。
2.若明知资金来源
违法仍帮忙取款,可能构成掩饰、隐瞒
犯罪所得等罪,需担
刑责。
3.取款时私自截留、侵占款项,可能构成侵占罪。
4.取款手续不合法,如冒用身份,可能要
民事赔偿,甚至构成
盗窃罪等犯罪。
案情回顾:小朱委托小李帮忙去银行取2万元现金,并给予合法授权。小李取款后,私自截留了其中5000元,据为己有。同时,后来查明小朱让取款的这2万元资金是其违法犯罪所得,但小李取款时并不知情。小朱发现小李截留款项后,要求其归还,小李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李接受小朱合法授权取款,本属于合法的民事代理行为,其代理行为的效力及于小朱。
2、小李在取款后私自截留5000元的行为,可能构成侵占罪。因为其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
3、由于小李取款时不知资金来源不合法,所以不构成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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