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因自身原因不想买车,
定金通常难退,因为定金有
担保作用,违约就不能要回。
2.若因不可
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像车辆质量多次维修仍不合格,定金应退还。
3.若因销售方过错,如隐瞒车辆重大信息,定金也能退。
4.无过错方可先与销售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提供
证据争取
退款。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汽车销售处看中一款车,并交
付定金。之后小朱不想买车了,要求销售方退还定金。销售方认为是小朱自身原因不想买,定金不应退还。而小朱称是因为销售方故意隐瞒车辆曾发生过
重大事故的信息,所以不想买了,坚持要求退还定金,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通常情况下若因购车方自身原因不想买,给付定金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但在本案中,小朱称是销售方故意隐瞒车辆重大信息,若此情况属实,属于销售方过错。
2、因销售方的过错导致购车方不想买车,购车方有权要求退还定金。小朱可与销售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需提供销售方故意隐瞒车辆重大信息的相关证据来证明自身无过错,以争取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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