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案件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十日前向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审理期限,应当直接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同时报中级人民法院备案。
3、对于下级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办案期限的报告,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三日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提出申请延长审理期限的人民法院。
以上是关于行政案件审理期限的计算标准、行政案件审理结案的标准、行政案件扣除期限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诉讼、行政案件延长办案期限的规定有哪些等相关问题做出的解答,要注意的是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怀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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