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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补差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工资、薪金所得课税,津贴、补贴等则有例外。 不征税项目包括:⑴独生子女补贴;⑶托儿补助费;⑵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⑷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部分个体人员)。 对于你的生育津贴补差 是否计税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生育津贴不包含在内,所以属于征税范围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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