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知识产权专题 > 知识产权保护专题 > 申请专利原则

申请专利原则

申请专利的原则基本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点: 1.申请单一性原则   (1)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应仅限于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2)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2.先申请原则   (1)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创造提出专利授权申请的,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同时提出申请的由各申请人协商,协商不成的驳回申请。   (2)申请日期的确定。   ①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如果邮戳不清,以专利局收到申请之日计算。   ②直接向专利局提出申请的以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③有优先权的以优先权日为申请日。   (3)优先权。   ①国际优先权——发明、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6个月。   ②国内优先权——发明、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无国内优先权。
最新修订:2024-03-0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