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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股东转移资产

如果公司法代表人转移公司财产,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所以该企业法人如果确实存在转移公司资产的行为,已经违法公司发,其他股东可以向法律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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