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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代理变更代理人

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根据代理权限的不同可以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其代理直接导致的后果即为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同法院之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与民事代理人存在区别。民事代理人代理直接导致的后果则是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需满足下列条件: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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