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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不当得利法条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自己获得利益而使得他人遭受损失。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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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张华成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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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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