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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要出示执法身份证;通知当事人到场 ;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制作现场笔录;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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