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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讼离婚到哪里去递交材料

诉讼离婚案件中,首要的问题就是诉讼管辖问题,即一方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的问题。 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提请离婚诉讼,要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提交诉讼状。法院受理后,会首先进行调解,没有效果的话再安排开庭审理的时间。等到庭审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出庭答辩,围绕离婚方面的事项提出自己的观点。最终,法院经过合议庭讨论作出判决。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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