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注册的
商标,违反
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
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
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
注册商标。对
恶意注册的,
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驰名
商标保护范围还包括使用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
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经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侵权人停止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该驰名商标的行为,收缴、销毁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