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撤销

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撤销

这个问题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撤销怎么办,首先需要明确法律事实,即1.尽管房证上写的是丈夫的姓名,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丈夫未经商量擅自将房屋过户给其他人并已经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分析如下: 1.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属于民法原理上的共同公用,故丈夫过户行为应当取得另一共有人即妻子的同意。 2.未经妻子同意而卖与他人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法律评价:A.欺诈买受人成立合同可撤销。B.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属无效。 3.为何不适用善意取得很好解释。因为善意取得制度针对的是无权处分人,一般是无所有权但占有他人委托物的人,本案中丈夫乃享有所有权之人为共同所有人,故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最新修订:2024-02-2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