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的
刑事司法体系之中,
刑事案件通常被划分为三大主要阶段:侦查、
审查起诉及审判。
您提及到的“第二阶段”一般被定义为
审查起诉阶段。
此阶段代表着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结束后移交至其手中的案件,以及检察院自身完成侦查工作后的案件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将这些案件提交给人
民法院进行
公开审理。
在这一过程中,检察院需要对案件进行全方位的审查,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犯罪事实、
证据收集情况、
罪名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等多个方面。
审查起诉的期限通常设定为一个月,对于那些重大且复杂的案件,则可以适当延长半个月的时间。
若检察院发现证据存在不足之处,他们有权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
补充侦查,而补充侦查的次数最多只能有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