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的情况之下,对于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地产,任何一方都无法独自进行
抵押行为。
这是因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共同所有的房地产,其处置必须经过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
换句话说,若要将夫妻之间共同持有的房地产进行抵押,不仅需要经过对方的书面同意,同时还需要得到整个
家庭成员的共同认可。
而在实践中,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地产往往被视为
共同共有财产,因此,未经另一方的明确授权或同意,任何一方擅自对该房地产进行抵押,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权处分。
然而,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第三方(即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他们是
善意取得,也就是说,他们并不知晓也没有理由知晓
抵押人并未获得合法的授权来处理该房地产,并且已经完成了抵押手续并办理了
抵押登记,那么这个抵押就有可能具有
法律效力。
为了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夫妻双方应有意识地加强对房地产
产权的管理与处置方面的沟通与协商,以达成共识。
如果已经出现了一方擅自进行抵押的现象,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