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
法规规定,
保证期间这一事项被赋予了
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权利,即双方可以通过平等、自愿的谈判协商来达成协议。
然而,在设定保证期间的时候有一项重要的限制条件:它必须晚于主
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等同于其,要是无法满足这一要求,则代表此项约定并不成立。
如果在设定保证期间内发生争议,并且确定保证期间短于主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的话,那么该保证期间便会被认定为约定不明,从而判定保证期间的生效时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六个月。
因此,只要
保证合同、条款以及有关约定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且合法有效,那么
连带责任保证期间的确有可能设定在三年以下。
但是,为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纷争和法律风险,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建议将这些条款约定得更加详尽、具体且合乎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