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提到的
非法采矿犯罪事例中的
量刑判决,并不仅仅只依据退还
赃款金额这一唯一因素来进行评判。
审理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深入研究非法采矿行为所导致的矿产资源损失价值大小、涉案矿种种类、开采规模的恶劣程度以及
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意程度等等众多相关要素。
同时,若被告人在法庭上能够展现出积极主动的悔过态度,主动退还
违法所得资金,那么这也将被视为可作为减轻其
刑责的一个重要情节予以考虑。
然而,就以退还赃款仅为3万元这一特定情形来说,即使
当事人有这样悔过的意愿和行动,但是如果非法采矿活动对矿产资源造成了十分巨大的损害,且行为性质严重,那么可能仍然会面临相当严厉的
刑事制裁,如判处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且处以
罚金或单独罚金的惩罚。
当情节极为恶劣之时,甚至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且同时判决
处罚金。
至于最终的判决结论,则需要由审判机关依据事例的全面事实状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