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理
债务拖欠纠纷案件时,为了确保原告提供的
证据具有
法律效力并且与该案有关联性,以及其内容真实可信,原告必须遵循以下证据收集和提交原则:
首先,
证据的合法性主要体现在证据的采集方式及其流程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其次,证据的关联性则要求所提供的证据能够直接或间接地证明借贷事实的存在,例如
借款合同、借据、银行转账记录、微信/QQ聊天记录等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双方之间存在
借贷关系以及欠款事实的有力证据;再次,对于银行转账记录,应当清晰地展示出款项的流动方向和具体用途;
最后,如果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则需要有
证人证言等其他辅助证据进行佐证。
同时,在提交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时,必须
保证其内容完整无缺,未经任何篡改,并能明确反映出借贷的意向表达。
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证据的形式要件,如
书证应提供原始文件,而录音、录像等电子证据则需要保证其清晰度和完整性。
总而言之,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应该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以充分支持其
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