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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的法律特征

质押的法律特征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2-25 11:05:41 已帮助13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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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的法律特征
1.具有一切担保物权具有的共同特征——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2.质权的标的是动产和可转让的权利,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


质权因此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金钱经特定化后也可以出质: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3.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我国法律中规定了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一份质押合同能对于多个债权,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具体的规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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