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生产商或销售商均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
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
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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