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本身的效力与债权诉讼时效的区分。借条作为债权凭证永久有效,但债权受诉讼时效限制。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若借条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若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诉讼时效从债权人首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超过五年的借条处理方式。若借条已超过五年,需判断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例如,期间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过债权,或债务人明确表示同意履行义务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三年诉讼时效。
(三)诉讼时效经过后的权利状态。若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情形,债权人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债务人若以诉讼时效经过为由抗辩,债权人可能丧失胜诉权。不过,若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履行后不能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已履行的款项。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