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经商欠债在先,后与老婆离婚,如果追讨经商欠债,可否前妻与娃儿名下的财产需要拿出来抵债?

云南 - 红河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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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法务团

地区:云南 - 红河

老公经商欠债在先,后与老婆离婚,如果追讨经商欠债,可否前妻与娃儿名下的财产需要拿出来抵债?

能够分配婚后共有财产。通常是平均分配的。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有所有:
(一)薪水、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限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有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有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得到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贴费等花费;
(三)遗愿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19-01-01 03:28: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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