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行驶人无有效行驶证,发生交通意外另一方导致轻伤,我会不会付刑事职责?

云南 - 临沧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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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行驶人无有效行驶证,发生交通意外另一方导致轻伤,我会不会付刑事职责?

《机敏车交通意外职责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敏车交通意外职责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花费,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行驶人未获到行驶资格或者酗酒的;  
(二)被保险机敏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有意制造道路交通意外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意外的,导致受害人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受赔偿职责。

2018-12-30 14:53: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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