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员工损害公司利益(无证据)为因,暂停员工工作,并强制没收员工电脑(电脑为公司配置)进行调查,请问可否违法?

内蒙古 - 乌海 交通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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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法务

地区:内蒙古 - 乌海

员工工伤判定期间,单位是能够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职位调换工作的。如果单位是隶属正常变动,那么单位能够以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严重违纪辞掉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规则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导致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议,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限定的情形招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

2018-11-23 12:18: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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