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材供应商与某货运公司签订了钢材运输合同,该合同履行中先后发生了屡次变换,权利义务变换是因为变成供应商要求货运公司,,所以权利锭禒赤溉俦防稠狮椽饯义务变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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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要注意什么.2.付款方面的问题-预付款的问题??
??现在越来越多的卖方选择在合同签订之后、发货之前,要求买方先行支付肯定比例的预付款。在此前提下,卖方才会按时投产和按时发货,这种做法对于卖方来说能够降低肯定的风险。但是预付款的问题对于买方来说却是一项具有风险的做法,作为买方的律师,怎样尽可能的为买方降低法律风险?通常在买卖合同中我俩会建议客户采用如下两种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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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付款保函的方式??
??通常预付款保函有银行出具的和保证公司出具的两种。所谓预付款保函就是银行或保证公司应卖方的请求,出具给买方的书面保证,保证如果卖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银行或保证公司负责偿还买方预先支付的预付款。通常情况下,银行的预付款保函具有比较好的公信力,通常不需要再就其保证资格进行审查。但是如果保函是由保证公司出具的,则需要就保证公司可否合法成立并且可否具有保证资格进行审查。??
??如果客户的买卖合同标的金额很大,我俩通常建议客户采用预付款保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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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金的方式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肯定数额的金钱作为保证的保证方式。以定金作为保证方式的优缺点都是比较突出的。优点在于,定金具有惩罚的性质,即在另一方不按合同限定履约的情况下,需要两倍返还定金;定金条款易于操作,通常采用抵作价款的模式;不需要卖方为此承受任何花费。缺点在于,不履行合同的卖方通常也不会履行定金义务。尤其在卖方不履行合同的原由是因为破产等原由的情况下,买方想获到两倍返还定金非常有困难。另外,定金的比例在法律上是有限定的,只能为合同价款的20%,超出部分是得不到支持的。因此在预付款超出合同价款20%的情况下,定金的方式就会产生问题。在标的金额较小的合同中,定金方式具有其灵敏性和买卖两方的易接受性,因此我俩通常会建议客户采用该种方式。

2018-11-12 01:51: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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