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9月24号,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0501c00809241006,现在交通稽查听证说欠款3万多没交.我当时已交罚金,处罚决定书案号和罚没款收据号码相同.已经结束为何还告说欠款?

湖北 - 襄阳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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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纳罚金,正常情况下需要持交警出具的纸质罚款单才能交纳的。如果你到网上交纳的话,能够凭处罚决定书上面的编号进行交纳的。
2、按现行限定,纸质罚款单需要到违规所在地的银行交纳罚金的。逾期未交,会产生滞纳金的。如果是电子眼拍到的违规,能够异处交纳的。
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做法处置流程限定》中到时不交纳罚金的,每日按罚金数额的3%加处罚金,加处罚金总额不得超出罚金数额等限定,最高可加处1倍罚金。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限定,机敏车行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金已经交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4、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金未交纳的,记分转进下一记分周期。
5、需要提示的是,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即违法停车贴条、电子警察摄录等),只要交管部门已对该违法做法进行裁决,行驶人就应该按照“处罚决定书”限定时间在15日内去交纳罚金,否则就会因逾期被加处罚金,同时,记分还可能会被转进下一个记分周期。

2018-11-03 18:12: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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