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卖给消费者的商品的售后服务,经确认与当初卖前商家宣传的严重不符,”请问商家可否构範肌顿可塥玖舵雪罚磨成了欺诈做法?如果尚不能构成,认定其为欺诈还需什么要求或证据?消费者协会能认定与解决商家欺诈做法

天津 - 开发区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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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维权顾问

地区:天津 - 开发区

商家如果有欺诈消费者的做法,隶属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一、定义:  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获悉其买下、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二、法律限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限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分别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子、有效时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花费等有关情况。”相对应的是经营者的告知义务。  
三、解决纷争的方式主要有:  
(一)与经营者商量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述;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到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组织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

2018-11-03 16:2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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