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量履约保证金交纳金额时,可否剔除暂列金部分,请问暂列金在发重标书时可否要分隔说明,如果发重标书时与工程做造价一并发的,请问这“暂列金”怎样使用,现本工程已公开招标,请问这暂列金可否还要公开招标

云南 - 西双版纳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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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答疑法律助手

地区:云南 - 西双版纳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明确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暂列金用于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的所需手续、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换、合同商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要求赔偿、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花费。暂列金额应按发包人的要求使用,通常发包人的要求应通过监理人发出。

2018-11-01 19:33: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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