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俩去买房,在售楼部与售楼部经理谈恰后,经理给我俩一帐号叫我俩将钱打入后,给我俩开的收据是假的,帐号也是假的,现在开发商不认同我俩交的钱,说是售楼部经理诈骗我俩的钱.售楼部经理是隶属职务侵占还是诈骗

湖北 - 天门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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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谈判法务

地区:湖北 - 天门

本案开发商应承受民事赔偿职责,借口是售楼部经理为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所实施的做法应视为职务做法。对于此职务做法的后果应由开发商进行承受。基于社会正常的依赖利益,开发商要承受全部职责。售楼部经理的做法可否构成犯罪?需要考查开发商与售楼部经理的相互关系及商定,这个不由消费者进行判断。如开发商认为经理的做法构成犯罪,开发商能够进行报案

2018-10-31 22:3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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