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某A签合同,把东西卖给某A,而某A收货后未按限定时间付款,我能够直接向法院诉讼撤销原合同并要求A返还我的货物吗?要不要在诉讼前向其发出解除合同告知或是履行其他必要流程?如要,履行的时限有什么限定吗?

香港 - 新界 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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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谈判法务

地区:香港 - 新界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限定,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裁判、裁定,以及刑事裁判、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限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也就是说,您应当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10-28 07:17: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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