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人未与债务人商量的情况下,第三人代替债务了向债权人履行债务,这种履行可否能使债权债务消灭?倘若能够使其消灭,第三人能否就其偿付向债务人索偿,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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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第七十九条债权人能够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商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限定不得转让。所以说你能够转让借条,除非事前你们商定过借条不可转让,转让后,你只要通知债权人即可。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奏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认可的除外

2018-10-16 08:43: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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