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实为合伙制企业的债务承担应由谁来偿还的法律依据。

云南 - 怒江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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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维权法务

地区:云南 - 怒江

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职责;对内则应按照协议商定的债务承受比例或者给钱比例分担;协议未限定债务承受比例或者给钱比例的,能够按照商定的或者事实上的盈余分配比例承受。但是对导致合伙经营亏损有犯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犯错程度相应的多承受职责。

2018-11-26 15:0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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